2020-11
中小企业融资困局的成因与应对
在我国的国内生产中,中小企业一直贡献巨大,在国内生产总值中占比达到了六成以上,更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主重要动力。在内循环背景下,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与内循环能否顺利推进息息相关,如果没有中小企业的兴旺发达,稳就业、稳金融、稳投资、稳外资、稳外贸、稳预期等都将无从谈起。
而长期以来,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在困扰着我们,当前融资困难已经成为中小企业最难解决的问题,严重制约着中小企业的发展。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成为我国急待解决的问题,也因此被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一、成因
从我国当前的情况可以发现,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之所以长期存在,既有融资渠道匮乏的原因,政策缺失的原因,也有中小企业自身的原因。
1、中小企业管理局限
任何企业都会经历有由小到大,由初创到完备的发展过程,一般来说大部分的中小企业成立时间都比较短,规模也相对较小,除非有大型公司管理经验的支撑,否则很难形成科学完整的管理体系。
尤其是在尤其在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方面,很容易出现财务核算体系不完善,内部控制流程缺失等问题,造成企业信用水平较差、信息透明度不高,资产流动性差等情况。银行等金融机构从自身资金安全角度出发,为了控制风险,会在审批流程环节会更加谨慎,即便中小企业获得了融资意向,在环节上也存在受阻的可能。
2、规模效应缺乏抵押
在中小企业发展初期,正是由于自身规模较小,资金实力有限,才往往需要获得外界融资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以及市场扩张。
然而中小企业由于信用的缺失,难以获得银行的信任,只能通过抵押担保的方式进行贷款,但中小企业有效抵押物总量有限、固定资产较少,资产的价值缺乏有效的评估,难以成为有效的抵押物,难以获得合适的担保。
中小企业因为信用问题被迫选择抵押融资,而初期的中小企业往往没有充足的抵押物,因此造成企业融资的悖论。
3、融资渠道数量有限
从渠道上看,我国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包括国家财政资金、银行信贷资金、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社会公众个人资金等。
但目前,我国面向中小企业真正有效的融资途径却寥寥无几,西方中小企业会通过上市出让部分股权在二级市场获取一定融资,但是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对企业进入国内主板市场上市有着较多的规定和条件,也造成此前大量优质初创企业赴国外上市。
现阶段,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仍以银行贷款为主,但由于中小企业资产存量不多,信用较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使中小企业很难从银行获得大规模贷款。
4、配套制度仍待完善
近年以来,随着国家对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逐渐关注,出台了多项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但目前我国目前尚缺乏统一的中小企业服务管理机构,如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机构等社会中介机构。征信体系的不断完善是解决企业信用缺失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基础。
部分法规仍局限于行业以及所有制的区分,缺乏一部总则性质的,统一规范的中小企业法规,使中小企业的发展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的支持保障,在局部地区,应当加强监管,避免政策落实不到位。
二、经验
在国际上中小企业的融资解决方案中,我们可以获得一定的经验:目前,根据各国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和特点,可以把不同国家的解决方案分为市场主导型、政府扶持型和政府市场混合型三种类型。
1、市场主导型
市场主导型是指通过资本市场和银行信贷等方式对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弱化政府的干预,仅发挥政府的服务职能,不直接对中小企业进行融资,旨在为中小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融资环境,例如美国和德国中小企业的融资模式。
2、政府扶持型
政府扶持型是指政府不仅要发挥服务职能,更要发挥融资功能,通过完善的金融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向国内各种中小企业工会组织进行财政补贴和融资担保,这种类型会使得政府的行政成本和干预程度较高,例如日本的商工组合中央金库。
3、政府市场混合型
政府市场混合型是指政府主导建立担保机构,并进行注资,为中小企业进行担保,必要时为银行因中小企业违约造成的损失予以一定比例的补偿。从而降低了中小企业给银行带来的信贷风险,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例如韩国中小企业的融资模式。
三、应对
在我国,想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不仅需要政策方面的支持,中小企业自身也要主动摆脱困境。
1、扩大融资渠道
中小企业想要摆脱融资困境,不能一直局限于传统的融资渠道,而是应该不断创新,规避自身弱点,通过多渠道融资解决融资难题。
如通过供应链金融,通过供应链整体授信,利用核心企业的信用优势,规避自身的信用劣势,获取金融机构资金支持。亦或是通过租赁融资,用较少的资金取得所需的先进技术设备以及原材料,降低企业负债率。
同时,中小企业还可以积极寻找风险投资,通过风险基金和民间资本融资,借助外部资金加快成长,度过过渡期。
2、完善制度支持
破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局,需要完善中小企业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加强对产权保护的同时,加快《中小企业产权保护法》的推进,保护中小企业的应有权力。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法律约束企业间的恶性竞争和政府的干预,严厉打击企业的财务造假、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从而确保中小企业可以在市场中进行公平竞争,改善中小企业在市场中的劣势地位。
3、完善征信和融资担保体系
征信体系的不断完善是解决企业信用缺失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基础,因此相关部门需要着力完善现有的征信体系,加快建设与经济发展相匹配的社会环境,解决解决了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同时,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融资担保体系,担保公司的成立本应在缓解融资难的问题上发挥重要作用,但由于监管乏力,规范不足,反而出现了部分加剧了中小企业融资负担的现象。因此需要整合优化现有融资担保服务资源,通过增信服务机制、风险共担机制、考核奖励与风险补偿机制和信息统计机制等制度设计,健全完善现有融资担保体系,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